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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放飞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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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事情,两人只在心里面交流,从不宣之于口。例如:那些黑衣人的内力转给谁?别人都以为完全是秦朝在做主,却不知那些名单主要是小柳在提供。

    这次,秦朝抓住一个很特殊的黑衣人,不打算吸走其内力,在回家之前,在心里默默地通知了小柳一个人。

    秦朝回家后,那些弟子还来不及高兴,黑衣人便被小柳接走,带入秘室。

    过了半个钟头,小柳带着个年青美女走了出来,看相貌明显不是附近出生的人。

    “难道她是那个黑衣人?”大部分弟子心想。

    有些大胆的弟子继续往下联想:“早就听说镇长对美女特别地好,果然!”

    更大胆的弟子忍不住继续往下想象:“嘿嘿……那些黑衣人中居然有这样的极品美人,难怪……”

    极少数不怎么信仰秦朝的弟子暗道:“她肯定是那些黑衣人里面最漂亮的一个,最臣服的一个,最纯洁的一个,不然镇长不会揭穿她的真面目,就像之前那些。”

    小柳带着那美女走进凝霜和冷月的客房。

    “啊!”

    “啊!”

    “岳,岳,岳灵儿?”

    凝霜和冷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岳灵儿不是三年前就死了吗?而且是她们亲手埋下?

    众人短暂沉默一下。

    小柳道:“这是怎么了?”

    凝霜和冷月张了几次嘴,却没再说出半个字。

    三年前,两女同时爱上一个男人,却不知那男人是快活楼的贵宾,两女落入圈套而不知,关键时候是岳灵儿点醒了她们,那男人愤怒之下,一掌打死了岳灵儿。

    若不是岳灵儿身死,两女还在半信半疑,不会那么快清醒过来。因此两女对岳灵儿既十分地感激,又二十分地惭愧。若当时她们出手阻挡一下,事情就不会那样。

    她们至今仍然不知道,当时岳灵儿是有心寻死。

    事情得从岳灵儿的出生说起,从她的父母说起。

    她家地处碧波荡漾的八百里洞庭湖边,原本是大宋岳州岳家镇首屈一指的书香世家,她父母原本是当地有名的才子佳人,因迷上赌博大欠高利贷而气死了祖父母,之后远走他乡,戒了两年赌,赚了不少钱,回家还了债。手头上有了钱后,不久又赌瘾复发,连赌连输,越输越眼红,越脱不了身。直到有一次,他们带着还未断奶的岳灵儿一起去,才开始转输为赢。之后他们不带上岳灵儿的时候,手气又臭了起来。经过多次地试探,他们得出一个结论,岳灵儿身上似乎天生拥有凝聚好运的能力,但这种能力还不够强大,只能让他们少输些钱。他们高兴之余很不满足,想尽办法想增加这种能力,却总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后来偶遇高人指点,才知道——岳灵儿身上的神奇能力并非运气,而是灵气,虽然很罕见,但并非独一无二。而且,如果不懂得修炼,大都会随着年龄淡化,直至消失。至于灵气的来源,主要跟她死去的祖父母有关。用俗话讲,就是祖宗地下有灵,在保佑她。

    岳灵儿这个名字正是由此而来。之前她的名字是叫仁儿,谐音运儿。

    当年还不是高太后掌权,女性的地位远比现在更低,不少女人都没有正式的名字,小时候大多是按排名称呼,大都在后面加上‘娘’字。嫁人后大都按夫人的姓称呼,后面加上‘夫人’二字。若是称呼她自己的姓,后面大都加上‘氏’字,以苏轼的夫人王闰之为例,出嫁前,家人称她二十七娘,出嫁后,有人称她为苏夫人,还有人称她王氏。但像她们这样姓名齐全的女性在当时很少见。当然,喜欢舞刀弄剑的女人除外。岳灵儿的名字是从小就有,但她学武功却是在遇上凝霜和冷月之后,死而复生,奇遇连连。武功大进。

    岳灵儿十二岁的时候,她的神奇终于引起了别人的怀疑,她父母因而中了别人的圈套,不得不将她卖入快活楼。

    她在快活楼呆了将近十年之久,在即将保不住处子之身前遇上凝霜和冷月,借她们之手自杀。

    死而复生,武功大进后,她易容成男人,混入快活楼。

    这些事情,她从未跟任何人讲过,但不知为什么,一遇上秦朝,便不吐不快,全说了出来。

    除此之外,她还告诉了秦朝不少快活楼的内幕。那些内幕经过秦朝的分析,再经过阿朱的具体操作,对情报系统进行改进,大大加强了对快活楼的监控。阿朱手下的情报人员曾经在两天前传出了红梅神尼和红玫仙子的第一波情报,但内容太少,因此秦朝没告诉凝霜和冷月,以免她们对自己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等不及。

    岳灵儿心中有千言万语,却只对凝霜和冷月说了两个字:“放心!”然后四个女人坐在一块,什么都不说,若不是到了吃饭的时间,而她们都还未到达辟谷的境界,真不知得静坐到什么时候去?若是木婉清在这儿,早就坐不住了。过年的时候,养生堂不够热闹,木婉清都坐不住。但那不是热闹与否的问题,她们都比木婉清更喜欢热闹。关键是,她们都比木婉清更沉得住气。

    木婉清并不特别喜欢热闹,但她有话藏不住,不吐不快,有事急着做,丢三拉四,什么都不甘人后,争胜好强,缠住秦朝便死不放手,像块牛皮糖。

    木婉清自己也知道那样不好,也在努力改变自己,但效果很小,直至跟在黄蓉身边,才成功摆脱牛皮糖的命运,城府越来越深,不再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能几个月不回家。如果说之前是热恋,是很盲目的爱,那现在是在为爱人而改变自己,却又不失真正的自己,是真正的爱。之前她像大部分人那样,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很容易陷入爱里面,爱得死去活来,也很容易由爱转恨,一拍两散。

    两天前,木婉清飞鹰传信给秦朝,说乔峰当了辽国的南院大王,她娘成了王妃,她又多了个见不得人的郡主身份。

    那飞鹰是黄蓉收服的宠物,木婉清见了很羡慕,自己也养了一只,但还未调教好,暂时派不上用场。那飞鹰虽然是黄蓉的宠物,却更喜欢缠着秦朝,开始是为他养的那些特殊的蜈蚣和毒蛇,后来又贪上养生堂的那些招牌丹药。那飞鹰不知吃了黄蓉和秦朝的多少好东西,远比其它飞鹰凶猛和聪明,飞书传信对它不过是小菜一碟。

    原本黄蓉是准备养只神雕,抢杨过和小龙女的饭碗,不料遇上只受伤的小鹰,灵机一动,想先养只鹰练习一下,增加些经验,于是将小鹰带回了家。

    更巧合的是,那鹰的羽毛颜色是黑中带黄。

    木婉清为配上自己的名字,花费不少工夫,才找到只黑中带青的小鹰,并给它安上原来那匹宝马的名字——黑玫瑰。她想等小鹰长大后,以凌波微步骑在它背上,实现在空中飞行的梦想。其实在遇上黄蓉之前,她早就有了这个想法,杨过骑神雕飞行的故事,她早就从秦朝嘴里听过,只是她当年的轻功还很低,只敢想象。

    最巧合的是,两只鹰不但都是母鹰,而且都是母鹰中的大美人,人见人爱,魅力无限。

    事实上,远在她们之前,自古以来,养鹰就是一种很时尚的活动,特别是在草原和沙漠地区。但鹰是最难驯服的动物之一,驯服之后往往失去野性,效用大减,得不偿失。亲!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还请记住本站帮忙宣传下哦 !本站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