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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娶亲

作者:八月初三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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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了燕赤霞,疾行了一上午,林默终于离开小连山,来到了人类城镇。

    这是一个叫做鄂城的城镇,和白蛇传中的镇江颇为相像,门口站着两个身着甲胄的兵丁守卫。唯一的不同点就是这鄂城门口的兵丁是不是太懒了?竟然直接弄了张木桌和板凳,喝着小酒吃着花生米,有滋有味的闲聊着!

    林默扫了一眼,就准备进城。

    “嘿!停住!”

    林默一愣,扫视一圈空荡荡的四周,顿时停下,不解的看向两个兵丁。但见刚才还在喝酒聊天的他们仿佛闻到了腐肉味道的鬣狗,从木凳上一跃而起,直冲林默而来。

    “两位在叫我?”

    “当然是你,不是你还有谁?”一个兵丁上前,随手拉了下歪斜的胸甲,斜眼扫着林默:“看这身打扮,是个书生?哪的书生?我怎么没见过你?”

    林默这时还是一身儒装,他又不是燕赤霞那样的粗壮大汉,任谁看了都会以为他是个书生。和在山神庙初会张梁时一样,他也没有辩解的意思,就随口道:“我是南面前来游历至此的,并非鄂城人。”

    “南边,哦,那就是隔着小连山了,是挺远的。”兵丁听了,眼珠一转,顿时就道:“你是外地人,不明白我们这的规矩,凡是外地人进城,都要交钱的!”

    林默眨眼:“交钱?”

    “对啊!”兵丁大口一张,口若悬河:“你看,你到了我们鄂城,总是要走鄂城的路吧,喝我们鄂城的水吧,吃我们鄂城的饭吧?你吃我们的,和我们的,用我们的,交点钱不是很应该?”

    “可我们听说过这规矩啊!”林默听罢,再看这兵丁眼中的贪婪光芒,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下一摊手:“我没钱,怎么办?”

    两个兵丁对视一眼,说话这瘦些的兵丁退后一步,让那高大的兵丁上前,狞笑着开口。

    “怎么办?好办!让我来帮你找出钱来!”

    说着,这高大兵丁就伸出双手,要抓住林默搜寻一番。

    林默哪可能让他得逞,当即一声冷哼,法力外放护体。高大兵丁双手一碰,只觉一股大力用来,打透皮肉直冲骨骼,双臂顿时一个颤抖,随即酸软的垂在身体两侧。

    兵丁吓了一跳,往后跳开一步,一边忍痛一边大喊:“你敢反抗?”

    乱世多奇人。燕赤霞就说过,虽然现在修行中人不多,但还有许多拥有武力的奇人行走天下。这些人血气旺盛,武力不俗,如果是遇到一些不成气候的小妖,还不一定是谁怕谁。

    眼下这两个兵丁就以为自己遇到了这种奇人,当下一边强撑着呼喝,一边心中后悔:不就是看个生面孔,想讹点钱财吗,怎么就遇上这种人了?、

    “两位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清楚?”林默笑了:“我只看见这位伸手,然后就跳开,难不成是得了什么小儿麻痹症吗?”

    两个兵丁当然不知道小儿麻痹症是个什么玩意,但却听出了林默不想将事情闹大的意思。仔细想了想,惊惧之下,也熄了贪婪之心,就边紧张后退边道:“没什么,只是一时手麻了。你不是要进城吗,那就进去吧,今天是张员外公子大喜的日子,看在张员外的面子上,你就不用交钱了!”

    林默一听就失笑:这两个兵丁也真是死要脸面,退缩就退缩吧,还非要给自己找个理由,看在张员外的面子上,那张员外认不认识你们都得两说呢……

    不过他也没工夫和两个小兵纠缠,也就点了点头,径自向城内而去。而这个时候两个兵丁才看到他的后背,顿时惊住了。

    林默的背部有一把剑,就是青竹剑。燕赤霞有剑匣,能够将青竹剑装入背负,林默可没有,就干脆将青竹剑向背后一插,然后用法力凝结成丝,束缚在自己身上。

    这其实是一种锻炼法力操控的办法,因为对操控飞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法力掌控,所以林默就有意用这个方法来锻炼自己,同时也在加深青竹剑和自身法力的契合度,可谓一举两得。所以自得了青竹剑之后,包括和燕赤霞相处的两天,他都这样做。对此,燕赤霞还称赞说有想法。

    不过想法再好,都是修行者的,法力丝这种东西又不是凡人肉眼能看见的,于是在两个兵丁眼里,看到的就是林默自在的向前走,背后却有一柄青色长剑浮空跟随,寸步不离。

    “嘶——!我的老娘哎!”

    两个兵丁对视一眼,都发现对方额头满是冷汗:这是惹上不该惹的人了啊!

    心头惊惧交加,两个兵丁也没心情继续喝酒闲聊了,干脆站到城门两边,一边心中担忧林默会不会回头来算账,一边提心吊胆的老老实实的看着城门,让不少来往的本地人大为惊讶:咱们鄂城的兵还真会老老实实的守城门啊!

    这两个兵丁后来的作为,林默是不知道的,但他们看到青竹剑的惊惧却被林默注意到了。他稍稍一想,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啧,一直在山里走动,都忘了自己还背负着青竹剑了!”

    一拍脑袋,将背后的青竹剑取下,想了想,干脆就插到腰间。幸好飞剑不是凡剑,没有剑刃,威力全靠法力,否则没有剑鞘的这么一插,别的不说,林默的裤子先得漏风了。

    虽然鄂城外面看起来和镇江差不多,但内里却是杭州的水平,人来人往十分繁华,不说那接连不断的商铺们,就是两边的小摊,都如同长龙般一眼望不到头。

    林默有心看看聊斋世界的人类城镇究竟是什么样子,就不急着找地住宿,而是四处闲逛。不一会儿,就到了鄂城的主干道上。刚看了没多久,就听一阵锣鼓喧天喜乐齐鸣,抬眼一看,却是一行穿着红袍的队伍迎面而来。

    “呵,那两个兵丁竟然还不是胡说,真有娶亲的啊!”

    结婚林默见了不少,但古代娶亲却很新鲜。当下就站在路边,和行人们一齐围观起来。但见火狮舞龙什么的一个不少,纷纷亮相,十分热闹。

    “看来这张员外真是个有钱人家。”林默看的不断点头:“杭州的庙会差不多就是这个水平了!”

    正看的高兴,却见那娶亲的正主,一身红袍的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从眼前而过,林默顿时愣住了。

    “张梁?书生张梁?他就是张员外的儿子?”

    见到熟人,林默不由惊讶。但仔细想一想,却又理所当然:要不是家境殷实,谁能有个喜好奇花的爱好?要是个穷苦的放牛娃,饭都吃不饱呢,还欣赏奇花?吃了还差不多!要知道,蒲公英可是能吃的!

    “不过张梁娶亲,那这新娘难不成是小昙?”

    果不其然,林默凝神看向紧随张梁之后的新娘轿子,只一眼,就看出了那丝熟悉的妖气!

    林默当即无语:难道人妖结合是当下的潮流吗?许仙白素贞这样,你也这样?朋友,这真心不是什么好事情啊!你会遇到非常多的劫难的!

    许是赶巧了,他刚刚想到这,就听一声大喝响起,然后一道人影窜至路中间,挡在了张梁的高头大马前,张口就喊:“这位公子,你被妖孽给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