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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再往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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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四喜没在家,胡王氏说他进山里打猎去了,这下雪的天虽然不宜出行,不过打猎却是个好天气,像山里的兔子啊、獐子、野鸡之类的,下雪的时候极容易打到。

    叶红杏姐妹还没和胡王氏说上两句话,野狐岭远远近近的乡亲们就闻讯纷纷赶了过来。

    叶红杏的声望不止是在叶家村,在野狐岭,她的名望同样也是极大的。野狐岭的村民当中,受过她恩惠的不在少数,今天是个下雪天,村民们大多闲在家里,听说杏儿来了,大家奔走相告,纷纷带上自家最好的礼物赶了过来。

    不大会工夫,胡四喜家里便人声鼎沸,热闹的仿佛集市一般了。野狐岭村子小,人也少,又因为靠近西山,所以村子里打猎成风,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会打猎的男子。大家带着最近几天打来的野鸡、野兔之类的野味,杂七杂八的竟然堆起了一座小山。

    无论大人还是小孩,全都对着叶红杏姐妹俩友好地笑着,轻声细语地跟她俩话着家常,而一些男人们则开始拿起小刀,将地上堆积着的猎物们剥皮割肉,生火做饭。

    叶红杏很是特意的询问了几句关于叶红莲的事情,毕竟野狐岭这边是她红莲姐姐的家所在的地方。虽然叶红杏对她还存有一定的敌意,不过毕竟血脉之情在这里,就算是两人关系再不好,叶红莲始终是她叶红杏的姐姐,这是谁都抹不掉的血缘关系。

    当下,野狐岭的村民们就开始七嘴八舌的说着叶红莲最近的一些事情。跟叶红杏想像的相差不多,因为吴桂芬经常过来的缘故,现在叶红莲已经开始尝试着做生意了,并且或多或少都借了她叶红杏的光,许多商户都非常乐意跟叶红莲做生意。

    叶红莲的生意目前涉及到的只有宾馆和小卖部的生意,虽然生意并不是那么红火,却也已经小有规模了。小卖部更是在许多稍大些的村子里红红火火的开了起来,甚至隐隐的跟叶红杏设在各村落里的小卖部分庭搞礼起来。

    甚至,叶红杏还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因为叶红莲听说了河南山东闹粮荒的事,所以她最近出门了一趟,说是要弄些粮食回来。

    “她要买粮食?到哪里弄?”叶红英颇为诧异。

    叶红杏也很纳闷,现在全国到处都在闹粮荒,粮食现在全部都受国家管控,可不是你个人有银子就能买到手的。再加上现在全国到处都在饥民在流浪,运粮食的车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遇到山贼土匪之类的,到时候打起来,别说运粮食回来赚钱了,说不定连小命都会丢在外面的。

    “真是胡闹!”叶红杏站起身来,她觉得自己应该插手管一下这件事了,否则那个叶红莲还说不定会闹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

    “杏儿,咱们还是别插手了,毕竟她现在并不算是咱们家人。”叶红英这么长时间一直跟叶红杏在一起,两人心意隐隐相通,自然明白自己这个妹子在想些什么,连忙出声阻止。

    “我也不想管,可她要是出些什么事,伤心的还是咱娘啊!”叶红杏叹了口气。

    “那个小莲,婶也曾经见过,是个聪明的娃子,你们其实不必那么担心的。”胡王氏见现场的气氛有些凝重,便笑着打起了圆场。

    “是啊,姐,咱们现在可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就算是想帮,也帮不上忙啊!对了婶儿,估计是外面烤肉的烤熟了,我都闻见香味了。”叶红杏做了个小馋猫的鬼脸,逗的胡王氏好一阵大笑。

    正笑闹着,外边孩子们一齐笑叫了起来,却是胡四喜满头满身风雪的走进了院子。

    叶红杏和叶红英连忙迎了出来,见胡四喜身上只穿了一件羊皮袄,身上落满了雪花,手里带提着两只死兔子。

    胡四喜见叶红英来看望自己,立刻喜的跟什么似的,把兔子往地上一扔,跟着就搓着手走了过来。

    “运气不错。”叶红英笑着看了地上的两只肥肥的兔子一眼,由衷地赞道。

    “老天爷知道你要来,所以让我运气变的这么好的。”胡四喜笑笑,左右瞧了瞧叶红英,然后笑着说了两个字:“胖了。”

    “是胖了,我和杏儿正商量着减肥呢,不过一到你这里来,看到你们这里又是兔子又是鹿又是野鸡的,我这减肥的计划啊,估计又要泡汤了。”叶红英笑的极为开心。

    一旁叶红杏看的极是羡慕,她想到了范小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在认真读书,备考举人。

    自从那天晚上他当着全家人的面,对自己说出了表白的话之后,叶红杏就将自己的全幅心神都完完全全放心地放在了范小胖身上。

    即使小胖还是个小孩子,即使他大多数时候说出来的话还很有些幼稚的味道,即使他做出来的事情也沾带着许多的孩子气,可叶红杏就是觉得他可爱,觉得他可靠,觉得他是自己这一辈子最好的归宿。

    可是,叶红杏的心中却又莫名其妙的闪过了那个红豆村林三宝的身影。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在想念范小胖的时候突然想起那个与众不同的穿越者来。或许是因为和林三宝在一起的时候,她可以完完全全的放松下来,不必再掩饰自己并非这个时代人类的身份,甚至还可以无忧无虑的在林三宝面前展现她现代女性风情任性的一面……

    叶红杏觉得和林三宝在一起的时候,是另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很安全,也很享受,比跟范小胖在一起时的那种甜蜜又有所不同。

    这样一想,再一比较,连叶红杏自己都觉得有些迷茫了,她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更加倾向于谁一些。

    “你还想回去吗?”她的心里再一次的飘过了林三宝的话,当时她就隐隐觉得林三宝似乎知道怎样做能回现代去,可她当时却只是乐于和他瞎聊瞎侃,并没有太过在意。现在想想,似乎林三宝真的有可能拥有回到现代的秘密方法呢!

    呃,改天一定要抓着他问个清楚!他要是敢不从,她就对他上下其手,在他身上揩油,反正他跟范小胖长的几乎完全一样。

    叶红杏想着想着,不由自主的就呵呵大笑了起来。

    是的,她在没有范小胖相伴的日子里,若是一感觉到寂寞无聊,必定会去骚扰林三宝。因为林三宝长的几乎跟范小胖一模一样,叶红杏有时候就把林三宝当成范小胖的替身,对他说一些只有两人才可以知道的小秘密,这些小秘密若是说给第三人听的话,是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杏儿,你吃这条兔腿吧。”胡四喜将一只烤好的兔腿递给叶红杏,却发现这个精灵古怪的小姑娘正一脸花痴的望着火堆发呆,唇角偏偏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那模样,简直了!

    “杏儿该不会是犯病了吧?”胡四喜有些担心地扭头问叶红英。

    叶红英轻轻推了叶红杏一把:“妹子,醒来,该吃东西了。你要是真的想你夫婿了,你就抽空去府城看看他呗!”

    “什么夫婿!姐你取笑我!”叶红杏一下子就醒了过来,然后就揪着叶红英笑闹个不停。

    胡家小小的院子里顿时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哦,还有飘然逸出院子的烤肉香味。

    叶红杏还真就听了叶红英的话,回到家里,简单的交待了一下叶家县城这边的工作,然后就坐上了马车,去府城去了。

    因为下了雪,所以路上很难走。吴桂芬在叶红杏出门之前也曾经劝过她,让她不要在这下雪的时候出门,可惜叶红杏向来是极有自己主意的,她决定了的事,除非人力不能抗拒之外,是必定要做到的。

    现在,叶红杏坐在颠簸的马车上,算是吃足了自己任性的苦头。

    从叶家县城到府城,因为雪路比较难走,叶红杏一行足足走了三天才走到。

    一到府城,红杏养犬场的全体员工就排着整齐的队伍来迎接她来了。

    惠娘,还有陈大叔、小呆,以及养狗场的一些老员工们全都穿着厚厚的皮大衣来迎接她。

    一见面,惠娘就主动把自己身上那件既高贵又奢华的皮大衣脱了下来,盖在了叶红杏身上。

    “杏儿,冻坏了吧?”惠娘笑嘻嘻的跟叶红杏挤在一块,两人亲亲热热地说着悄悄话。

    “我陈大叔没有怎么样你吧?”叶红杏打趣惠娘,惠娘跟帅气又潇洒的陈大叔之间老早就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叶红杏不知这两人目前发展到了何种程度,便笑着拿话试探。

    “他?他敢!”惠娘不屑地哼了一声,然后脸上一红,似笑非笑的怔了几秒,跟着就和叶红杏聊起了养狗场最近的一些情况。

    因为秋收和天气冷的原因,养狗场的生意着实受了一些影响,不过随后养狗场在惠娘的主持下,一连举办了好几场优惠活动,在府城之内着实掀起了一股爱狗养狗的热潮,间接带动了养狗场的经济效益。

    “现在咱们帐头上存下了万把两银子,应该足够你买粮食的了。”惠娘说着,叹了口气。

    她这养狗场能赚到这么多银子其实极不简单,不过既然这养狗场是杏儿的,她自己又和杏儿签定了长期合同,这些银子即使拿出来很让她肉疼,惠娘还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全部拿出来应急。

    叶红杏也没料到惠娘居然在这短短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又攒下了这许多银子,顿时大喜过望:“惠娘,谢谢你。”

    “谢我作什么?这养狗场都是你的,你拿这些银子自是应该的。”惠娘哑然失笑,摇着头说。

    “要不是你,我估计今年就会被债主给堵到家门口了。”叶红杏苦笑,她现在已经查清楚了当初叶家村粮仓的纵火案的凶手是谁了。

    那天那个慌里慌张撞上叶红杏和叶红英姐妹俩的男孩子正是其中之一,另外,指使者也落了网,正是叶红杏在叶家县城的一名生意对手!对方嫉妒叶红杏的生意,偏偏找不到什么机会来捣乱,后来终于想到了纵火这么一个倒霉的法子,却又给那个花钱雇来的孩子给留下了把柄,最终两人一齐被吴德荣带着捕快在邻县给抓捕归案了。

    那个奸商对手自然是赔了一大笔银子,并且还身败名裂。可银子虽然赔出来了,却是远远不够叶红杏损失的粮食的价值。叶红杏没法之下,这才冒险带着一阵人马去了南方买粮。

    “另外,你陈大叔和小呆的美容美发店如今也合并到一起了,这叔侄俩倒也厉害,没有辜负杏儿你当初那么帮他们。”惠娘笑吟吟地说着,眼睛都快要眯到一起了。

    “他们很厉害?”叶红杏不明白惠娘指的是什么,要说厉害的话,小呆的美发手法确实厉害非常,就算是放眼整个大鼎国,估计也无人能出其右,倒是那个桃花运缠身的陈大叔,不知道他会不会勾得整个府城的女眷们全都魂不守舍……

    “是啊,小呆的美发店就不说了,现在早已经雇上了五十来号人,每天从开门一直干到深夜,银子那是哗哗的流进腰包里。你陈大叔也挺厉害的,手底下的人虽然不如小呆那么多,却也有三十七八个人,每天来做美容的女人都有上百个,并且几乎有一半是指名让你陈大叔相陪的。”惠娘说着这叔侄俩人的壮举,忍不住掩嘴轻笑了起来。

    叶红杏看了她一眼:“惠娘,你不吃醋吗?那么多女的围着陈大叔转,若是有一天,他被哪个女顾客给拐跑了,你岂不是一辈子都要伤心了?”

    “伤心?我就算是伤心也不会为他伤心啊!他算个老几?”惠娘脸上一红,她自然是听出了叶红杏话里的调侃之意。不过她做惯了女强人,自然不会把这几句小玩笑话放在心上,当下又说:“你陈大叔私底下跟我说过,他的那些女客人们虽然都很拥护他,可他却全拿她们当羊。”

    “羊?”叶红杏不明白那些女顾客们怎么又都成了羊。

    “就是羊,你陈大叔说了,那些女人们就是他放的羊,每天都会排着队的来给他送钱,而他只需要按时照顾她们一二就行了,这不是放羊又是什么?”惠娘掩嘴轻笑,模样甚是妩媚。

    叶红杏哑然失笑。从这几句话来说,几日不见,这陈大叔最近的口头工夫见长啊!

    “他们是不是晚上很晚才回来?还住养狗场?”叶红杏问。

    “有时候太晚了就住那边了,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回来的。你陈大叔说是怕我害怕。其实我一个人早就住惯了,又怎么会害怕呢?”惠娘乐不可支。她是个聪明的女子,虽然陈大叔并没有明说,可她却早就把他的心思都给揣摩了个通透。

    陈大叔和惠娘二人,男未婚,女未嫁,年纪又般配,地位也相当,两人之间又合脾气,差的,也不过是少了一个人帮助他俩捅破那层窗纸了!

    叶红杏心里想着歪主意,伸头到外面叫了小呆进来,她想跟小呆聊会天。

    几个月不见,小呆竟然也变得有些油滑起来,先是鬼头鬼脑的朝车上瞅了一眼,这才一掀门帘子走了进来。

    “杏儿,好久不见,你最近越来越漂亮了!”小呆一见面就是一记马屁拍了过来。

    叶红杏瞪了他一眼,然后拿话逗他:“怎么越来越不乖了?来,让姐姐看看,小呆是不是长高了长大了,是不是发育完全了?”

    小呆的脸立刻就红了起来。他的年纪其实跟叶红杏相差不多,只不过叶红杏是老板,而他只是一名员工而已,即使是一店之长,手底下也管着几十号员工,可在叶红杏面前,他始终是那个受欺负的主儿。

    叶红杏见他吃瘪,立刻笑的花枝乱颤起来,她伸出手来,从怀里取出了从家里带来的礼物,分给小呆和惠娘。

    给惠娘的,是从南方弄到的大颗珍珠,明亮又沉静,看上去就跟一个古代的大美人儿似的,恬静而又淑女。

    惠娘一见之下,立刻喜不自胜,当下小心翼翼地将珍珠收进了怀里。

    送给小呆的则是吴桂芬亲自给他做的一双布鞋。小呆没有父母,唯一的亲人就是陈大叔和叶红杏等人,所以这做鞋子和衣服之类的事情,就由心疼他的吴桂芬主动给接了过去。吴桂芬心疼小呆,又喜欢这孩子沉稳老实,所以经常就会做一些衣服鞋袜之类的东西,待小呆回叶家村或是叶红杏有人去往府城的时候,便会交给小呆。小呆自然明白吴桂芬喜欢自己,也把他自己当成自家人看待,所以每次都是毫不道谢的就收下。叶红杏明白,小呆并不是不会表达谢意,他只是把这份恩情记在了心里,他是真的把自己和吴桂芬等人当成了一家人!否则,以他现如今的手艺和人气名望,随便从叶家出来,找个店铺之类的做自己的生意,一样的可以赚得大把的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