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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小儿女,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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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来历的,尽管只刚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经足以写成一部戏,并且是唱念做打俱全的热闹大戏。她自认姓唐,因为她亲娘姓唐,但是对外她不这么说,对外她斩钉截铁,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如果白大爷不死的话,她一定能随着她亲娘堂堂正正地跨进白家大门,且她虽然是个庶出的女儿,但因前头无兄弟姐妹挡路,所以不管众人承不承认,她都毋庸置疑的该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头,放着“如果”二字。一“如果”,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实并没有茉喜的份。因为白大爷的确是在她两岁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爷好了一场,连个孩子都好了出来,也的确还是连个白家的小妾都没当上。

    白家的败落是分阶段的。在白大爷时代里,白家败得缓慢,败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还拿得起架子,还能说一不二。白老太太不让唐玉仙进门,不只是因为她出身低,是个唱戏的女伶,也因为白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往家里弄了个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浑身解数,赔了许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白老太太看不得烟粉灵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戏子在兴风作浪这一道上,显然又高了一个级别。

    白老太太不许家里进狐狸精。狐狸精养出个丫头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七年之后,茉喜被唐玉仙送进了白家。

    说“送”其实不大准确,换成个“闹”字就对了。那时候白老太太早没了,白大爷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后就病恹恹的,熬了三年也没了。白家的家业全落在了白二爷手里。换言之,白家的当家人已经彻底地更换了。

    白二爷知道唐玉仙和自家那位死鬼大哥的关系,当年茉喜满月的时候还送去过一副银锁。然而让他现在把茉喜弄进家里当大小姐养着,他可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依着他的心意,他打算以龙行虎跃之势杀奔门口,一脚把唐玉仙娘儿俩踹出去。然而杀到门口之后白二爷定睛一瞧,发现情况不对,唐玉仙这个臭娘们儿居然自带了杨梅大疮充当武器,而且势如疯魔,见了人就张牙舞爪地要往上扑。白二爷虽然是个身大力不亏的老爷们儿,可是也没有和杨梅大疮亲密接触的打算,脚指头在缎子鞋里动了动,白二爷一时犹豫,结果让唐玉仙先出了脚——唐玉仙一脚蹬在茉喜后背上,把茉喜蹬得向前直飞了一两米远。而未等茉喜平安着陆,唐玉仙扭头便逃,转眼就是无影无踪。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商量了许久,十分想把茉喜驱逐出境,然而茉喜窥破了他们的心意,又知道自己那娘活不了多久,将来必定没有再供给自己吃喝的本领,说不好还得让自己女承母业养活她,所以故意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对着白二爷夫妇连哭带诉,又把她那个早忘干净的爹拎了出来,话里话外透着她的身份。白二爷和白二奶奶越听越不对味,后来夫妇二人对视一眼,发现这孩子不是个好打发的,自家若是不收留她,她能跑出去说出一套二叔抛弃侄女抢占家产的故事来。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都是要脸的人,绝不肯无缘无故地背黑锅,放平心思细细一想,又觉得这孩子既然真是白老大的种,那老大没了,做兄弟的养育大哥的女儿,也是理所当然。故而最后夫妇二人无可奈何,只好在白家开辟了一处小小天地,专供茉喜容身。

    茉喜所住的地方,乃是白家曾经的冷宫。

    这冷宫是一处小小的院落,位于白宅的一角,四面围墙高耸,墙内孤零零地立着一座小房。这地方是白老太太当年关押白家小妾的地方,小妾在这个院子里一直住到了死,死前连着七年没出过院门,因为院门锁着,不许她出。一日三餐用桶装着,隔着墙头从外向内递给她,饭没好饭、菜没好菜,她的伙食一直是不如老妈子。

    小妾死后,这冷宫就空了下来,拆了它太麻烦,留着它也没人住,等闲也无人敢进。茉喜在这个地方住了四年,平心而论,她住得挺快活。因为第一,这院子紧挨白宅的后墙,以茉喜的身手,她能先爬上院子的后墙,再踩着后墙头向前一跃,跃上墙外一股粗树枝,攀着树枝继续往前挪,她可以很轻易地够到白宅后墙。后墙外是一道偏僻小街,街上偶尔会有卖零嘴儿的,能让茉喜弄点吃喝打打牙祭;第二,这院子前方花木繁多,到了天暖之时,满树花开,粉红粉白地晃人眼睛,而茉喜最喜欢花花草草;第三,小院的院门到房门之间有一段距离,即便当真来了不速之客,房内的她也有时间藏钱藏食物——白家的孩子都多多少少的有点月钱,但茉喜是没有的,茉喜的钱全是凤瑶给的。

    凤瑶是白二爷的长女,是在除了茉喜之外的所有人眼中,白家真正唯一的大小姐。凤瑶漂亮、没心眼儿,被茉喜哄住了,认了茉喜做好朋友。茉喜有时候很爱凤瑶,因为自己心里清楚,普天之下就只有凤瑶是真心地善待自己;可有时候也嫉妒凤瑶,嫉妒的时候她会故意欺负欺负凤瑶,当然欺负得很有分寸,不至于真让凤瑶和她绝交。

    茉喜就这么怡然自得地长到了十五岁,她觉得自己活得很清楚、很明白,够聪明,也够冷酷。直到这天夜里,她攥着几毛钱出了房门,轻车熟路地爬墙上树,想要到宅后的小街上买一点羊头肉当消夜。茉喜在白家吃的是下等伙食,那点油水满足不了她老饕般的食欲,尤其是这两年她开始发育了,一张嘴更是恨不得吞天噬地,把凤瑶都嚼嚼吃掉。

    羊头肉这东西是非得半夜才上街的,小贩用刀子把肉切得极薄,撒上椒盐之后很合茉喜的胃口。茉喜垂涎三尺地爬上院墙攀上树枝,正要姿态娴熟地继续前进,哪知就在她要动未动之际,忽有一条黑影从前方墙头翻过,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茉喜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出声喊人,但是声音半路被她生生压住了,她眼看墙根这人一动不动,显然没有全死也是半死,便心念一动,起了贼胆。

    小小心心地溜下树去,茉喜踩着满地正在泛青的野草走向了黑影。墙外没路灯,墙内没电灯,幸而天上悬着一轮圆月,能给茉喜照亮道路。一步一步地走到黑影跟前蹲下来,茉喜发现自己这险是冒对了。黑影长条条地躺在她面前,看身量应该是个成年男子,做着西装革履的打扮,虽然不知道为何夜半翻人墙头,但是光看他这身衣裳,也该是个有钱的少爷。

    茉喜对少爷没兴趣,茉喜爱的是钱。一只手慢慢伸向了对方的腰间,她想要掏一掏对方的口袋。然而手指指尖探入衣兜,她没摸到钱包,隔着一层西装里子,她反而是摸到了对方腰侧一件坚硬的物事。

    “什么东西?”她冷静地想,“金条银条掖腰里了?”

    抽出手来一掀对方的西装下摆,茉喜看到了那件坚硬物事的全貌,原来是个三角形的大皮套,皮套表面有个小小的铁纽子,茉喜试着伸手一拨弄,只听啪嗒一声轻响,皮套的盖子向上翻开,赫然露出了里面黝黑光滑的手枪柄。

    茉喜在大杂院里见过手枪,知道这东西是件杀人不眨眼的厉害家伙,而她只想弄些小钱,万万不想和厉害家伙打交道。于是轻轻地把那皮套盖子重新扣了上,她缓缓地站起身后退了一步,决定羊头肉不吃了,今晚出师不利,还是先回屋睡觉去。

    可是一步退过之后,黑影子忽然低低地呻吟了一声。一个脑袋向上抬起来,黑影子在月光之下露出了他的面目。

    茉喜眼神好,一眼望过去,当即看了个清清楚楚——然后她就停在原地了。

    因为那是一张很英俊的脸,英俊到了让茉喜目瞪口呆的程度。

    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怕也不怕了,逃也不逃了,中邪一般,单只是看。

    茉喜眼睁睁地看着来人,来人也眼睁睁地盯着茉喜。双方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之后,这位有着一张好面孔的不速之客将一根食指竖到唇边,低而急促地嘘了一声。茉喜会了意,也没怕,单手扶树在地上站稳了,她脚下的枯草与新芽混合交织,是软绵绵地厚,可以让她落步无声。

    这个时候,后墙外响起了一串很密集的马蹄子响,显然是有骑兵队伍快马加鞭地经过。不速之客应声抬头,很警惕地向后方墙头望了一眼,及至马蹄子声音越来越远了,他才低下头,在大月亮底下神情痛苦地喘了一口粗气,挣扎着想要起身,然而左腿刚一动弹,便疼得他紧紧闭了眼睛——他是剑眉星目,两道眉毛竖起来,仿佛可以斜飞入鬓。去年白二爷过生日的时候,白二奶奶往家里叫了个戏班子。茉喜跟着看了几出热闹戏,戏文她看不大懂,她看的是台上角色们的妆容服饰。现在她看墙根底下这个男人就像是带了妆,小生的妆,然而因为全是天然本色,所以比戏台上的小生们更素净。茉喜没想过男人也可以这样招人看。

    招人看的美男子此刻显然并不好过,说话之前先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随即向茉喜伸出了一只手,他小声说道:“小丫头,劳驾过来扶我一把,我这脚八成是落地的时候崴着了,他妈的一动弹就——”

    话没说完,后头的内容被他的一咬牙生生咬断了。

    茉喜没过去,但是美男子那一声很不文明的“他妈的”,让她略略感到了一点亲切,原来美男子也是人间的人,并非从戏台上飘然而降的假角色。

    “你到底是什么人?”茉喜语气不善,但是声音很轻。这美男子要不是好东西,她自会处置他,可是在确定美男子的好坏之前,她可不肯惊动旁人。这几年外头不太平,今天革命明天革命,北京城里隔三岔五地就闹大兵。大兵虽然不敢往白家这种深宅大院里闯,但是茉喜人在家中坐,能知天下事,因为凤瑶天天读报纸,自己读,也给她读,还教她念书写字,可惜她实在不是个好学生,一颗七窍玲珑心根本不在书本上,怎么教也教不会,气得凤瑶脸红脖子粗。

    能被骑马队伍追逐的人,必定不是寻常人物,要是骑驴队伍还好一点,因为驴便宜。两只眼睛滴溜溜地在美男子脸上身上打着转,茉喜静等着他的答复。

    美男子忍痛坐起了身,拧眉毛皱鼻子,显然是急了,“你看我像为非作歹的人吗?”

    此言一出,远方忽然又隐隐地响起了马蹄声响。茉喜侧耳一听,发现那声音分明是在急速逼近,当即上前一步,一把攥住了美男子伸出的右手。随即另一只手架到对方腋下,她化历年所吃羊头肉为力量,气运丹田地向上一挺身,竟是硬把美男子架了起来。架起来之后她吓了一跳——美男子躺着的时候,她只是看这个人挺长,哪知道美男子一站起来,竟是足足高了她两头。美男子若不是左脚不敢沾地,否则简直可以夹着她的细脖子,直接把她夹走。拄拐棍似的拄着茉喜,美男子用另一只手扶了身边一切可扶的墙和树,东倒西歪地忍痛前行,走了没几步便停了,“怎么又是墙?”

    茉喜不知不觉地还是被他用胳膊夹了脖子,此刻只能从喉咙里挤出细声,鸡崽子似的叽叽问道:“你还能不能再爬墙了?这道墙后就是我的屋子。”

    美男子低头看了看腋下的脑袋,汲汲问道:“你爹娘在吗?”

    茉喜在他胳肢窝里摇了摇头,“我没爹娘——你到底能不能爬?能爬就爬,不能爬就在这儿待着吧!”

    美男子放开胳肢窝里的茉喜和手中的树干,举起双手向上扒住墙头,他一声不吭地单脚向上一蹿。茉喜仰起脑袋,就见他摇头摆尾,居然如同一条大蟒蛇一般,三扭两扭地便扭上了墙头。随即侧身向下一栽,只听扑通一声,正是此君第二次挨了摔。

    茉喜巾帼不让须眉,当即回身上了树,然后踩着树杈一步迈上墙头,飞檐走壁地向下一跃,无声无息地也落了地。这回不等美男子求援,她直接将对方生拉硬拽地拖起来,一路搀扶他绕过房屋进了门。

    茉喜所住的小屋,虽然说是里外两间,但因它当年的本质乃是一处囚牢,所以两间屋子加起来也不如平常的一间屋子敞亮。里屋有炕,外屋则是只有一桌两椅和两口箱子。因为没点灯,所以里外黑洞洞的,全凭窗外一轮月亮照明。美男子依稀看到了椅子的轮廓,当即单脚跳过去,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向后一靠,他扭头环顾了周遭环境,开口问道:“小丫头,你家里人呢?”

    茉喜很细致地关好了房门,又打开箱子,从箱子里翻出一块旧花布。把花布两角挂上了玻璃窗框上的钉头,这就算是她的窗帘。

    有了窗帘之后,她才划火柴点燃了桌上的小油灯。如豆灯光自下向上烘托出了她尖俏的瓜子脸。她穿得不好,戴得也不好,可饶是如此,她也依然是个漂亮人儿,并且漂亮得一目了然。端起小油灯凑向了美男子,茉喜本是想仔细看看对方的模样,然而火苗跳跃着一闪烁,灯光却是先让她现了真面目。她生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天然地蒙着水光雾气,锋芒藏在水雾之下,一旦释放出来,可以格外地刺人。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美男子,她的长睫毛在面颊上颤出大片阴影。

    美男子仰脸迎视着她,越看越犯糊涂——方才他一直认为这家伙是个小丫头,但是现在再想再看,小丫头会没爹没娘地一个人住?小丫头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往家里救个陌生男人?

    “你多大了?”美男子感觉情形有些不妙,自己方才很可能把个大姑娘夹了一路。

    茉喜略一犹豫,随即坦然答道:“十七。”

    美男子又问:“你家……真没人?”

    茉喜放下油灯,垂眼盯着他的腿脚说道:“有没有人不关你的事。我好心救了你一命,你要是敢跟我动邪心思,我就砸出你的狗脑子!”

    美男子皱着眉头一笑,心里惴惴的,因为感觉眼前情景太过诡异——自己本是在大街上遭了追杀,然而拐进胡同翻过一道高墙,便冷不丁地遇上了一个半大不小的姑娘。这姑娘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便敢把自己领到了这么一间空屋子里,这简直该是《聊斋志异》里的故事。

    这个时候,茉喜忽然主动出手,拎起桌上的大茶壶,给美男子倒了一杯凉水。她这屋子常年来只有凤瑶一个客人,今夜毫无预兆地来了个新鲜家伙,这让她感觉自己像是在等待一场大戏开锣,虽然不知道开锣之后是什么故事,但单是等待便已经让她感到了悸动。悸动到了一定程度,她几乎对美男子生出了几分敌意,因为美男子让她此刻略略乱了方寸,而茉喜活了十五年,从来不乱。

    “脚怎么了?”她开口又问。

    美男子端起粗瓷杯子喝了一口凉水。这回气喘匀了,心神也定了,他低头一撩裤管,隔着一层洋纱袜子,他捏了捏自己的左脚踝,捏过之后抬起头,他小声说道:“骨头没事儿,应该是落地的时候没站稳,把筋扭了。”

    茉喜用很冷静的声音答道:“骨头没事儿就好,要不然我可没地方给你找大夫去。”然后她神情不善地又问:“你什么时候走哇?”

    美男子苦笑了,“今夜肯定是不成了。大姑娘,收留我一夜行不行?”

    茉喜本来也没打算让他冒险往外走。十五岁了,她也知道男女有别——好些礼数规矩她都知道,她不知道的,凤瑶也会教给她,但知道归知道,她不往心里去。一弯腰吹熄了桌上油灯,她转身走到窗前收了她的临时窗帘,然后回到美男子面前,她开口说道:“你起来,咱们进里屋待着去,里屋有炕,炕上坐着舒服。”

    美男子因为过于惊讶,所以一言未发,顺着茉喜的指挥站起来,做了个金鸡独立,同时心中暗想:“这丫头是缺心眼还是怎么的?这胆子也太肥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看院墙该是一户大宅院,怎么进来之后就只遇上了这么个野狐狸似的丫头?”

    美男子一边暗暗拨打着算盘,一边单脚跳进了里屋。摸黑脱鞋爬上了炕,他得到了一床薄被。裹着薄被往炕角一偎,他清了清喉咙,随即说道:“我姓万,大名叫万嘉桂,是第十八混成旅第二团的团长。上个礼拜我代表我们旅长来了北京,和陈司令谈判,没想到姓陈的忽然翻脸,竟然要置我于死地。我身边没带几个人,不是对手,要不然也不至于逃得这么狼狈。”

    茉喜围着一床褥子蜷缩在凉炕的另一角,围得很紧,是个防御的姿态,不知道防御的是万嘉桂,还是防御自己——她一旦撒起了野,往往会把她自己也吓一跳。

    “你是长官?”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静夜中响起,声音很轻很软。她还不知道自己也有这么嫩的一把小嗓子,“是不是天天坐汽车,汽车门外还站着大兵的那种大军官?”

    万嘉桂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就算是吧!”

    然后他又问道:“你呢?”

    茉喜缩在褥子里,脚指头蜷着,手指头攥着,整个人有种森森然的紧张和喜悦,“我叫茉喜。茉莉花的茉,喜欢的喜。”

    万嘉桂立刻问道:“你喜欢茉莉花?”

    茉喜在黑暗中摇了头,“我不喜欢,我喜欢大花,红的。”

    万嘉桂听她说话还带着孩子气,便顺势问了他最关心的问题:“这儿是你的家?”

    茉喜这回思索了一下,思索的成绩是这样一句回答:“我爹活着的时候,屋里屋外全是我的家;我爹没了,屋里是我的家,屋外是我二叔二婶的家。”

    万嘉桂一听,立刻全明白了。高墙大院是没错的,自己并未判断错误,只不过是误打误撞,跳进了一户家中家。而凉炕那边的野丫头,原来还是个小可怜。

    万嘉桂在凉炕上坐得越久,越感觉焦虑,因为发现自己的左脚踝越来越疼,已经肿得变了形。他是急于出城的人,在城内耽搁得越久,越有危险,尤其是躲在了这户家中家之中,纵是城外来了援兵,也没法子把自己找出来带走。

    “有没有能治跌打损伤的药?”他小声问茉喜,“我这一下子好像是伤得不轻。”

    炕那头的黑影子窸窸窣窣地动了,是茉喜使了一招金蝉脱壳,从她那围作一堆的褥子里爬了出来。万嘉桂在黑暗中坐得久了,窗外月亮又大,所以他已经很能看清房中情形,尤其是能看清前方正在逼近的茉喜。四脚着地的茉喜垂着两条半长的辫子,到万嘉桂面前蹲了起来,万嘉桂低头再一瞧,看见茉喜脚上穿着袜子,袜子是旧袜子,并且是挺好的旧袜子,脚背上面印着一溜小碎花,大脚趾头那里则打了很粗糙的大补丁。

    茉喜蹲在夜色之中,自以为万嘉桂看不见自己脚上的大补丁,所以颇为坦然自信。伸手一掀棉被,她把手探向了对方的脚踝,“我瞧瞧。”

    万嘉桂吓了一跳,连忙向后一缩,“别。”

    茉喜莫名其妙地抬了头,“别?”

    万嘉桂在黑暗中答道:“男女有别,你都十七了,我哪能——”

    不等他说完,茉喜放暗箭似的抢着开了口,“知道男女有别,你还往我屋里进?”

    女的这么一说,男的当即委屈了,“进门之前我还以为你是个小丫头片子呢!”

    茉喜对于“丫头”“小姐”之类的词最是敏感,因为自认为应该是个小姐,可是偏偏活成了个丫头,并且是冷宫里的丫头。恶狠狠地瞪了万嘉桂一眼,她从牙关中挤出了话,“丫头就丫头,干吗还要加个片子?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没人乐意看你的臭脚丫子!”

    万嘉桂在暗中眨巴眨巴眼睛,心想才十七就这么泼辣,二十七是不是就该吃人了?这样的姑娘,再好看我也不要。

    茉喜退回原位,和万嘉桂恢复了炕上左一堆右一堆的格局。嘴不饶人,她心却是活泼泼地软。因为万嘉桂是个外来客,和她之间没有过往没有将来,是个崭崭新新从天而降的人物,并且比戏台上的小生更漂亮。她就喜欢新和艳的东西,越新越好,越艳越好。

    左一堆右一堆沉默了片刻,末了万嘉桂哼哼唉唉地又开了口,“我说,茉喜姑娘,真没药啊?”

    茉喜又从褥子里爬出来,爬到万嘉桂面前蹲起身,她冷着脸说道:“臭脚丫子伸出来!”

    万嘉桂疼得精气神都弱了,那一套男女有别的礼数他也顾不得了。对着茉喜一掀棉被,他伸出了一条结结实实的长腿,同时咬牙忍痛,从鼻子里向外哼了一句:“冒犯了。”

    茉喜向后退了退,想要扒下万嘉桂的袜子,然而袜子在红肿的脚踝上绷了个紧,并不容易扒下来。从针线笸箩里翻出一把小剪刀,茉喜斩截利落地下了手,硬把万嘉桂的左脚袜子剪了开。

    万嘉桂的赤脚是白皙洁净的,并不是臭脚丫子。茉喜记得丘八似乎是没有这么讲究卫生的,不过万嘉桂是个大军官,大军官想必和大兵们还不一样。

    眼看万嘉桂的左脚脚踝已经红肿透亮,茉喜扭头对他说道:“你别乱动,天一亮我就去给你买药。你这脚没大事,用药酒擦擦就好了。”

    万嘉桂小声问道:“天亮之后我不走——行吗?”

    茉喜一仰脸,“那你走吧!”

    万嘉桂看了她一眼,没见过这么敢说敢做的正经姑娘,可若说她不正经,这深宅大院又不是什么不正经的地方。

    他不言不语地老实了,导致茉喜怀疑自己说错了话,几乎有点心虚。讪讪地低下了头,她轻声说道:“不是真让你走。”

    万嘉桂一听她又说了孩子话,不由得想要笑,“你让我走,我也走不了。茉喜姑娘,大恩不言谢,你今天救了我一命,等我过了这一道难关,将来必有报答恩情之日。”

    茉喜慢慢地向后退回了角落里,一颗心在腔子里扑通扑通直跳。报答二字对她来讲,素来只意味着真金白银,不过此时此刻她没想金银,因为她救万嘉桂是没有目的的,纯粹就只是救。万嘉桂多向她说一句好话,对她来讲都是意外之喜。

    重新用褥子围了自己,茉喜低头把脸埋到了褥子中,虽然嘴里没吃到羊头肉,但是心中很有滋味,很欢喜。

    茉喜几乎是一夜未睡,只在凌晨时分东倒西歪地打了个盹儿。睡着睡着她猛然睁了眼,睁眼之后就发现窗外天光泛青,将要大亮了。

    她抬手揉了揉眼睛,然后把目光转向了对面的万嘉桂。万嘉桂蜷缩着,侧卧而眠,睡得很沉,甚至微微带了鼾声。推开身上的褥子坐正了身体,茉喜盯着万嘉桂细瞧,越瞧越是感觉好奇,仿佛生平第一次见到男人一样,几乎有了见精遇怪一般的惊心。万嘉桂身躯长大伟岸,一张脸却是俊俏得有型有款,这么睡也不露傻相,棱角分明的薄嘴唇闭紧了,他微微低着头,从茉喜那个角度望过来,越发看他剑眉入鬓、鼻梁挺拔笔直得几乎像个洋毛子。

    这一夜的光阴是了不得的,茉喜活了十五年,直到今天才真正明白了男女有别。一旦明白了,她立刻就向后缩了缩脚,因为脚上袜子打着大补丁,在万嘉桂面前拿不出手。幸好万嘉桂还在睡,应该没有留意到她这两脚缝缝补补的破袜子。

    茉喜蹑手蹑脚地溜下了炕,趿拉着布鞋跑到外间,旁的不顾,先打开箱子,从里面翻捡出一双新袜子——她在白家,被隔绝在众人之外,永远没有油水可捞,时常过得还不如老妈子,但是偶尔也会得到一点新鲜的好玩意,比如箱子里这一双薄薄的白色丝光袜子。袜子是凤瑶偷着给她的——不敢明给,明给了白二奶奶会骂凤瑶。白二奶奶对茉喜的策略是以己之不理不睬,迫彼之自生自灭。否则的话也真是没办法,白二奶奶最是讲出身看门第的,让她承认茉喜是白家的一分子,那等于是让她承认乾坤倒转、日月无光。平心而论,茉喜没招惹过她,甚至一年到头也不在她面前露几次面,可白二奶奶就是烦她。莫说见,提一提她都要皱眉,因为她是个娼妇硬送上门来的私生女,无论放在哪朝哪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坯子。尤其她还是白大爷的私生女,当年白大爷和白老太太联袂当家的时候,白二爷夫妇没少受拘束。就为了这个,白二奶奶也恨不得把白大爷的痕迹一扫而光。不求别的,只求个扬眉吐气。

    白二奶奶的心事,尽管她自己不说,旁人察言观色,也都能看出个七七八八。茉喜没有察言观色的机会,可她素日睁着一双狐狸眼,竖着两只兔子耳,不声不响地在白宅内部靠墙溜达一圈,就能把家中情形掌握个五六分。现在她还小,没到自立门户的时候,所以为了吃稳这一天三顿饱饭,她很识相地躲在冷宫里,坚决不干任何出格的事——或者说,不明着干。

    她穿了一双系绊儿的蓝布鞋,一伸脚会露出脚面,所以这双丝光袜子她留了许久,始终是不敢穿也不舍得穿。今天她豁出去了,快手快脚地脱了旧袜子换了新袜子。换好之后把鞋也穿利落了,她从窗台上拿过一只搪瓷杯子,轻轻地拎起大水壶,倒了半杯水。杯子里面插着一支牙刷,窗台上面还有一盒牙粉。她推门出去,不声不响地刷了牙,刷牙也是凤瑶教给她的,凤瑶教她写字,教了个死去活来、人仰马翻,教她刷牙倒是顺利,因为茉喜有一口整整齐齐的好牙齿,刷了几天之后变得雪白。茉喜爱美,知道白牙的漂亮。为了自己这一口小白牙能熠熠生辉,别说让她刷牙,让她把牙粉吃了她都干。

    牙刷了,脸也用湿毛巾擦了一把,两条辫子解开了重新编利索,茉喜感觉自己这模样是够见人了,这才走回卧室,也没脱鞋,直接爬上炕去推了万嘉桂一下。

    “哎。”她声音小小地呼唤,“你醒醒,天要亮啦!”

    万嘉桂登时睁了眼睛,一挺身便坐了起来,愣眉愣眼地问道:“怎么啦?”

    他这一下子可真是起得太猛了,险些一头撞上了茉喜的前额。茉喜向后退了退,没和他一般见识,直接进入了正题,“我现在跳墙出去,到街口药铺子里给你买药。你下来,到房后等着我去。”

    万嘉桂一边往炕边挪,一边犯糊涂,“买药还得跳墙?”

    话音未落,他只见茉喜一弯腰,已经将一只皮鞋套上了自己的右脚,而左脚肿得变了形,只能暂时光着。茉喜摆出旧架势,使出牛劲搀起了万嘉桂,扶着他一路往外走——虽说她这冷宫里等闲不会来人,不过事情都有个万一在里面,万一今天早上就来人了呢?

    但房后一定是安全的,房后就是墙,墙外还是墙,茉喜不在就是出去了,没人会特地再往房后找。

    不出片刻的工夫,万嘉桂已经倚着房屋后墙席地而坐了,耸着肩膀抱着胳膊,他被清晨凉风吹得瑟瑟发抖。一双眼睛盯着茉喜飞檐走壁的背影,他感觉自己这回算是开了眼。这丫头自称十七或许不假,可是看这身手和胆量,至少得是二十七往上,并且还是个经过不少风雨的二十七。姑娘家再大方,也不是她这种大方法子。

    与此同时,茉喜已经顺顺利利地上了小街。这是一条很僻静的街道,如今天还似亮非亮,所以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但是买卖铺子里的伙计应该是醒了,若是来了客人拍门买药,药铺子里也应该能有人开门了。

    茉喜盘算定了,撒腿就往街口跑,一边跑,一边用手捂着自己的衣裳口袋。口袋里是她的全部积蓄,可以够她买不少零嘴儿,或者一瓶药酒。

    然而刚刚跑到半路,她便猛地收住了脚步,与此同时,前方街口拐过来一辆大马车,马车帘子一掀,一个油光水滑的脑袋斜斜地伸了出来,“茉喜?”

    茉喜心中一惊,同时面不改色,开口唤道:“大哥。”

    车中所谓大哥者,乃是白二爷的儿子白鹏琨。凤瑶比茉喜大两岁,鹏琨比凤瑶大一岁,算起来今年已经满了十八。白二奶奶重男轻女,对待女儿是一板一眼地不客气,对待儿子却是有求必应,惯得鹏琨花天酒地,和他父亲白二爷并驾齐驱,成为白家两条出钱的大路。白二奶奶勤俭持家,所得的几个余钱全被这爷儿俩轻轻巧巧地扔进欢场中了。

    鹏琨原来从不搭理茉喜,甚至都想不起家中还有这么个人,直到今年过年的时候,他在侧门口见了和凤瑶手拉手往外走的茉喜,这才发现家里居然藏了个荆钗布裙的小美人。至于茉喜乃是他的堂妹一事,他则是根本没细想。

    此时很意外地和茉喜在大街上见了面,鹏琨喝令车夫勒住了马,然后跳下来笑着问道:“大清早的,你往哪儿去?”

    茉喜依然很平静,甚至有一点笑眯眯,“我去药铺。”

    鹏琨睁大眼睛向她一探身,做了个关切姿态,“病啦?”

    茉喜笑了一下,没说话。

    鹏琨用眼睛将茉喜从头到脚又溜了一遍,没看出她有病容,而茉喜这个时候迈步作势要走,又小声说道:“大哥别问了。”

    鹏琨立时恍然大悟,心想这丫头越长越大,女子有些病症,自然是不便对男子明言。笑模笑样地扭头盯着茉喜,他忽然又问:“有钱没有?”

    茉喜对着他点点头,然后快步走了。凤瑶漂亮,鹏琨生得唇红齿白,也是一位细皮嫩肉的翩翩公子。但茉喜此刻心中对鹏琨只有不屑,一边走,她一边暗暗地想:“根本和他没法比,差远了。”

    茉喜明知道自己那小院儿除了凤瑶之外,是八百年都不会有人主动进的,可如今她做贼心虚,两只脚还未跑到药铺,就已经是归心似箭。及至当真敲开铺门买了药酒,她攥着那脖细肚圆的小药酒瓶,气沉丹田地逼着自己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万一跑快了摔了跤,碎了瓶子可就坏了。

    凌晨的天色是说亮就亮,这回茉喜没再爬墙,而是径直走了侧门回家。侧门之外已经有人在扶着大笤帚扫院子,正是看门的老张。老张五十多岁,是个油光满面的和气人。忽见茉喜从外面回来,老张惊讶地问道:“嗬!姑娘,您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茉喜理直气壮地答道:“就刚才呀!您八成是没留意,我是跑出去的。”

    对待老张,茉喜从来都是一口一个您。因为老张和别人不一样,老张虽然明知道她的身份来历,但总像是还愿意高看她一眼。不方便喊她小姐,但是也不叫她丫头,老张自己折了个中,称她是姑娘。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茉喜素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她敬老张,纯粹只是为了老张对她的那几分客气劲,虽然老张是个老好人,一贯是对谁都客气。

    听了茉喜的话,老张愣了愣,随即笑了,“那可能真是我眼拙。大清早的,您出去干什么?”

    茉喜做了个天真烂漫的表情,笑得又露白牙又眯眼睛,“我那天在院后看见一只小花猫,可好看了。今早儿起来又瞧见它了,我就想追。这不,一路追到街上,到底是没撵上它。”

    老张不知道茉喜这话有几分真假,也懒得管,由着茉喜往里进。而茉喜揣着那一小瓶药酒直奔了自己的小院,进院之后先给院门上了门闩。然后直奔了房后,随即刹住脚步,对着草堆上的万嘉桂长吁了一口气,直接伸手去搀扶他,同时又小声说道:“算你有点儿好运气,药酒我买回来了,好不好使不知道,反正就这一样,不好使也没别的了。”

    万嘉桂一手扶着茉喜,一手扶了墙,巍巍然地起了立,“茉喜姑娘,谢谢你了。”

    话音落下,两人开始齐步走。走了没有几步,茉喜发出了微弱的抗议:“万嘉桂,你走就走,夹我脑袋干什么?”

    万嘉桂单脚跳跃前行,且跳且答:“不是我夹你,是你个子太小了。”

    茉喜当即做了反击,“我要是像你这么高,我成孙二娘了。”

    万嘉桂很艰难地从房后绕到了房前,“你要是孙二娘倒好了,我也算是在北京城里有了靠山。”

    茉喜像牛似的,几乎要一路顶着他往前走,“我是孙二娘,第一个先把你吃了。”

    万嘉桂一抬自己那只脚踝红肿、脚趾青紫的左脚,“好胃口,你就从我这只脚开始吃吧!”

    茉喜挣扎着仰起头,偏过脸,翻着大眼睛骂人,“姑奶奶吃之前,先拿开水把你烫个七成熟!”

    万嘉桂终于成功地跳进了房内,“你个小丫头片子,怎么说话一点姑娘气也没有?”

    茉喜挣扎着腾出一只手,在万嘉桂的后背捶了一下,“你快点儿跳!我要架不住你了!”

    万嘉桂东倒西歪地进了里屋,屋子里到底是比外头暖和,最起码没有寒凉的晨风。未等他把屁股坐稳,茉喜弯腰抬起他的左腿,把他的伤脚放到了炕上,又从兜里掏出了那只小小的药酒瓶子。把药酒瓶子往万嘉桂面前一递,她开口说道:“你自己搽药,我再出去一趟。放心,用不了三五分钟我就回来!”

    万嘉桂没仔细听她的话,只怔怔地抬眼看着她的脸,因为她的脸上有笑容,并且是欢天喜地的笑。他先前可不认识这姑娘,认识之后也没给过这姑娘任何好处——好处没有,好话几乎也没有,麻烦倒是添了一堆,那这姑娘笑的是哪一出?

    茉喜不管万嘉桂想不想得通,自顾自地扭头就跑。结果不出三五分钟的工夫,她真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只小食盒,食盒打开来,是三个馒头和一碟子咸菜。

    这是茉喜的早餐,按分量算,已经足够一个老妈子吃两顿。但茉喜的肠胃是个无底洞,三个大馒头塞进去,不到中午就消化空了。在满屋刺鼻的药酒气味中,茉喜把食盒拎到了万嘉桂面前。揭开盒盖向内看了看,她随即说道:“我去拿毛巾给你擦擦手,馒头你两个,我一个,够了吧?”

    万嘉桂对她笑了一下,“我吃一个就够了,你——”

    话未说完,院门忽然有了响动,一同响起来的是一串呼唤:“茉喜,吃早饭了吗?”

    万嘉桂当即变了脸色,茉喜也吓得打了个激灵。一言不发地穿过外屋跑出门去,她在出门之后顺手关严房门,随即对着前方一笑,“凤瑶?”

    院门口站着个俏生生的姑娘,正是白凤瑶。

    白凤瑶是名副其实的十七了,和鹏琨有点像,生得明眸皓齿,一笑俩酒窝,一头长发又黑又厚,亮得可以反射阳光。穿着洋装皮鞋站在院门前,她空着双手,茉喜向她笑,她也笑了,然而面色苍白,笑得勉强。

    茉喜咽了口唾沫,将自己那颗活蹦乱跳的慌张心脏咽回了原位。上前几步堵住了凤瑶的去路,她开口答道:“我刚吃完。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今天又不是礼拜天,你不上学啦?”

    凤瑶垂了头,小声说道:“我不上了。”

    茉喜一愣,抬手去摸凤瑶的额头,“你病啦?今天休息?”

    凤瑶比茉喜高了半个头,此刻不躲不闪,乖乖地由着她摸,“不是,我要退学,以后再也不去学校了。”

    茉喜记得凤瑶在读书上头是最用心的,所以听了这话,心里就迷迷糊糊地不明白,“出什么事了?你不是说还得念好些年才能毕业吗?”

    凤瑶紧抿了嘴唇,一声不吭,只摇了摇头,然后张开嘴颤颤地吸了一口气,她带着哭腔说道:“我想到你这儿待一会儿。”

    茉喜回头看了一眼——玻璃窗子反射阳光,人在院子里,倒是看不清楚屋内的详情。于是伸手握住凤瑶的两条胳膊,她做了个羞愧的笑脸,“不行不行,昨夜我那个来了,弄得满褥子都是,我还没来得及收拾呢。咱们到你屋里行不行?”

    凤瑶的眼圈这时已经微微地泛了红。对着茉喜轻轻一点头,然后她就像落进狂风里一样,脚不沾地地被茉喜推出去了。

    茉喜的手和腿有点哆嗦,但是表面不露破绽。跟着凤瑶分花拂柳地走了一路,她进了凤瑶所住的小院儿。凤瑶院里有两个老妈子和一个小丫头,三个人伺候凤瑶一个人,捎带手的管些院中杂事。见凤瑶又把茉喜领回来了,老妈子不以为然地一撇嘴,但是看大小姐气色不对,也就没敢出言规劝。

    凤瑶把茉喜领进了自己的小书房,进门之后关了房门,她往书桌前一坐,随即一眨眼睛,眨出了一滴大泪珠子。

    “妈昨晚儿叫我过去说话。”她哽咽着低声开了口,“说要让我嫁人。”

    茉喜虽然满心装着一个万嘉桂,可是听了这话,不由得也是一惊,“胡说八道!你哥哥还没娶少奶奶呢,你是妹妹,怎么会去嫁人?”

    凤瑶窝窝囊囊地哭道:“谁说不是呢!可妈说爸在外头欠的债务太大了,那个窟窿家里卖房卖地也补不上,就得等着结婚之后,让亲家出面帮帮忙。因为这个事情太紧急,所以礼数也就顾不上了,学,也不让我上了……”

    一边哭,凤瑶又一边把桌上的点心盘子推向了茉喜,“小蛋糕,昨天下午舅奶奶送来的,本来想晚上叫你过来吃,偏偏晚上又在妈那儿听了那么一番话——”她短促地抽了一口气,“放到现在,都不好吃了。”

    茉喜从盘子里拈起一块小蛋糕,随即罕见地没有吃,重新又放了回去。

    “那……”她紧张地问凤瑶,“你真的要去结婚吗?”

    凤瑶抽抽搭搭地摇头,“娃娃亲……我都没见过那人……两年前在天津见过那人的父亲……”说到这里她抬手比画了个高度,“他父亲就这么高……长得像个、像个、像个……”

    几次三番地重复过后,凤瑶终于哭出了声,“像个倭瓜似的。”

    茉喜下意识地做了安慰,“兴许那人随妈呢。”

    凤瑶听闻此言,当即掏出手帕捂了脸,几乎是要号啕了,“他妈还不如他爸呢!无论随谁我都不能同意!”

    茉喜望着凤瑶,这一刻,她彻底地把万嘉桂忘记了。

    她一到白家就赖上了凤瑶,因为看准凤瑶是个实心肠好欺负的,她是把凤瑶当成了自己的救命稻草和靠山。和凤瑶朝夕相处了四年多,她对凤瑶时而喜爱时而嫉恨,可凤瑶对她就只有好。

    凤瑶厚道,厚道得几乎有些傻头傻脑。茉喜盯着凤瑶,心想不能让凤瑶嫁到倭瓜家里去。倭瓜的儿子绝对配不上凤瑶,如果那是一家子坏倭瓜,凤瑶也许还得受他们的倭瓜气。

    “你别哭。”茉喜开了口,“哭也白哭,不如想想办法。就算是娃娃亲,也不能一面不见就入洞房。你想法子让那个倭瓜种自己过来,等倭瓜种到了,咱们先瞧瞧他的模样。要是也像个大倭瓜似的,咱俩就想法把他恶心走,让他不敢再登门。如果恶心不走,我半夜过去宰了他!”

    茉喜十岁到了白家,到了白家就认识了凤瑶。从十岁到十五岁,五年间凤瑶的个子长了一大截,学问也增加了不少,然而性情始终不变,是个软绵绵的老好人,几乎有点没心没肺。她娘都要把她嫁到倭瓜家里了,她对着茉喜哭唧唧地诉了一顿苦,也就无可奈何地作罢了。

    茉喜料想凤瑶的婚姻乃是大事,白二奶奶再雷厉风行,一个月内也不会让凤瑶出门子。所以见凤瑶哭够了,她心怀鬼胎,便急着要回自己那小院里去,然而凤瑶不让她走,凤瑶告诉她:“我心里还是难受,凭什么哥哥可以在外面挥金如土,我就连学费都交不起?”

    茉喜塞了满嘴小蛋糕,含含糊糊地答道:“看你是个姑娘,将来要嫁到别人家去,所以有钱舍不得给你花呗!”

    凤瑶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头,这回不言语了。而茉喜一边大嚼,一边瞄了她一眼,心里也略略地存了点挑拨离间的意思——依着她的心思,她希望凤瑶就只听自己的话,就只和自己一个人好。

    凤瑶长久地沉默,显然是在思索心事。忽然抬头看了桌面一眼,她无精打采地小声说道:“我都这么愁了,你还只是一味地吃。你喝点儿茶呀,哪有你这么干噎的?”

    茉喜端了凤瑶的小茶杯,豪气干云地将杯中冷茶一饮而尽。正当此时,帘子外走进来一个小丫头,小丫头莺声呖呖地说:“大小姐,谭家表小姐带着妹妹来了,太太让您过去说说话呢。”

    白家的亲戚不少,谈不上多深的情谊,但交际是频繁的。凤瑶现在没心思出去见表姐妹们,但是又不敢不去,因为白二奶奶在家是说一不二的。起身拉开抽屉,她掏出一只亮闪闪的小银球,在门帘子的掩护下往茉喜手里一塞,然后率先向外走去,当着小丫头的面,她很识相的不肯和茉喜太亲密,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你也走吧,有空了咱们再聊。”

    茉喜把小拳头大的银球往兜里一揣,一声不吭地跟着凤瑶出了门。银球不是银球,是锡箔纸包着的巧克力球。凤瑶方才没主意哭唧唧时,像是茉喜的妹妹;如今不哭了,她又成了茉喜的姐姐。做姐姐的没少给茉喜零嘴吃,因为知道茉喜馋。

    茉喜欢天喜地地溜向了自己那一处小小冷宫,越是走得近,一颗心跳得越慌越乱。及至进了院子又进了屋,她往里屋一瞧,登时笑了——万嘉桂还在,正在龇牙咧嘴地往脚踝上搽药酒。

    她笑了,万嘉桂可没笑,“你跑哪儿去了?这么久才回来。好家伙,你不在的时候我一直心惊肉跳,这要是忽然有人闯进来看见我了,还不得把我当成流氓捆起来?”

    茉喜掏出巧克力球,撒欢似的往万嘉桂怀里一扔,“给你的,是巧克力。”

    万嘉桂拿起银球掂了掂,然后往炕边上一放,“我这么大的人了,还吃这个?你自己留着受用吧。”

    茉喜忽然有了疑问,“你多大了?”

    万嘉桂仰起脑袋望向了她,“二十三。”

    茉喜算了算,然后坐到他面前说道:“那咱俩就差六岁,不算多。”

    万嘉桂听她口风不对,“这怎么还算起岁数了?亏得我是个正人君子,要是换了个人,一听这话立马就得想歪了。”

    茉喜圆睁二目,眼梢挑着,黑眼珠很大,瞳孔里面闪烁着笑意与光,“那……那你有媳妇了吗?”

    万嘉桂盯着她,面无表情地答道:“没有。我这一生是要先立业、后成家!”

    茉喜扭头望向窗外,自顾自地笑了,笑得很大,露出了一口小白牙。

    凤瑶要结婚,她不高兴,即便不是嫁去倭瓜家里,她也是一样的不高兴;万嘉桂是光棍一根,她也高兴。她自小孤独惯了,所以暗暗地总希望自己所喜爱的人也全是孤家寡人,非得跟自己好不可,离了自己就成光杆司令。

    万嘉桂依然审视着她,越审视越感觉茉喜是个美人,不过这小美人敢说敢干,未免太剽悍了一点。

    “你笑什么?”他开口问道,“我怎么看你不是好笑?”

    茉喜摇摇头,不回答。伸手从万嘉桂手中夺过药酒瓶子,她向后退了退。万嘉桂先还没反应过来,及至看她把药酒倒进手心里互相搓了,这才骤然红了脸。

    “不用你。”他调动了左腿往一旁躲,“我自己就行。”

    茉喜不听他的。她喜欢万嘉桂,就要竭尽所能地对万嘉桂好。这好来得很纯粹,她对凤瑶还时常存着利用之心,对待万嘉桂却是一片赤诚——人这东西是说变就变,在此之前,茉喜从来不对任何人赤诚。

    小心翼翼地把手掌覆上了万嘉桂的脚踝,她忽然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走?”

    万嘉桂垂眼望着她的小巴掌,有口无心地答道:“能走就立刻走。这药酒挺好使,搽上之后凉丝丝的,真就不那么疼了。今晚怕是不行,明天也够呛,后天看看吧,后天应该差不多能好了。”

    茉喜抬起头,眼巴巴地看着他,“那你这回走了,以后还回来吗?”

    万嘉桂听闻此言,不假思索地就作了回答:“当然会回来!难道北京城就要一直被姓陈的把持住了?等我下次回来了,一定过来报答你!”

    茉喜听了这话,心中猛地一动。一双眼睛骤然放了亮光,她的口舌失了控,听见自己说道:“那你娶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