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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重回都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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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富汗一处荒凉山谷。

    周边视野不错的至高点,几乎全有头巾遮脸衣衫褛褴的汉子游走,这些人手持畅销数十年的经典枪械ak47,警惕着周围动静,特殊的着装,锈迹斑驳的旧枪,不得不使人联想到当地凶名昭著的武装组织。

    负责警戒的武装分子丝毫没有察觉有几人如同幽灵,正从不同的方向匍匐着接近他们,近乎没有声息却异常迅速。

    当一名武装分子从怀里摸出皱巴巴的自制烟卷塞嘴里,低头点燃的刹那,他的双脚被悄然接近的死神搂住,往后一拉,整个身子扑倒,惊慌之下来不及发声,偷袭的人翻身压住他,顺势将锋利匕首从他后颈贯入,瞬间刺穿喉头。

    不足一秒,一条生命消逝。

    偷袭得手的人继续匍匐前行,冷峻表情微丝不动,杀人如杀狗。

    几乎同一时间,其它几处警戒哨全被干掉,这伙形同幽灵的猛人一路摸下山谷,没有武装分子能让他们脚步多停滞哪怕一两秒,甚至来不及警示同伴。

    山谷中十几顶军用帐篷构成一个隐秘的训练营,来这儿接受特训的百余人很快要回到东方那古老国度,用学到的血腥手段宣扬真主的伟大,唤醒沉浸于安逸生活的族人为独立而发动圣战。

    当训练营的人察觉五条身影摸进来纷纷操家伙那刻,任谁都想不到他们永远没有机会回到东方。

    就是那用军刀贯穿武装分子后颈的男人,率先杀入纷乱人群,近距离厮杀,他没拔枪,双手握两支军用匕首,贴切说是两柄美式军刺,急速前冲的过程中,见有个家伙端起ak47要搂扳机,他甩手飞出一柄军刺,不偏不倚射入对方眉心处,两三米的距离,洞穿颅骨,手劲儿大的吓人。

    中刀的武装分子,由于遭受巨大冲击力,身躯猛地向后倾斜,可尚未倒地,宛若杀神的男人已迅速欺近,拔出军刺,另一只手没闲着,将军刺送入最近一个敌人的心脏,与此同时,那柄从死人眉心处拔出的军刺,恰好崩开一柄砸向他头顶的砍刀,继而顺势抹向挥刀者的脖颈大动脉,手法老练,时机拿捏极准。

    扑哧!

    血水飞溅。

    挥刀者难以置信瞪大眼眸倒下。

    似乎死去的人都心存一个疑问,杀他们的人为什么动作这么快这么狠。

    这个穿沙漠迷彩服的男人真如虎入羊群,双臂翻飞,或刺或挡,或挑或砍,硬生生在数十人的人群杀了几个来回,留下一片尸骸,横七竖八倒握血泊,他停步的时候,周围十米已没有活人。

    他冷漠环顾营地,同来的四人也已杀进来,使场面更为纷乱。

    营地内一座圆木搭起来的简陋瞭望台,一名武装分子情急之下不顾一切操起m2勃朗宁重机枪疯狂扫射,一排排子弹在山谷沙石地上激起一道道烟尘,双手紧握军刺的男人狰狞一笑,不避反进。

    他快如狡兔,以蛇形奔跑路线迅速接近瞭望台,一连串12.7毫米的子弹紧随他移动的路线炸起触目惊心的烟尘,可惜奈何不得他分毫,他曾多次以类似的方式避开世界顶尖狙击手的狙杀。

    瞭望台上情急乱开枪的武装分子根本奈何不了他。

    瞭望台下两名武装分子惊慌失措面对乱糟糟的场面,左顾右盼想在东奔西跑的人流中分清敌我,突然察觉有人杀来,手忙脚乱举枪。

    迟了。

    杀来的家伙在快速奔跑中腾空跃起,大幅度挥臂甩出一柄军刺,射杀居高临下扫射的机枪手,巨大惯性竟使机枪手向后翻下瞭望台跌落尘埃中。

    他射杀一人的同时,雄健身躯飞跃三米有余,粗壮右腿凌空扫出,势沉力猛的脚掌扫过两名武装分子的头部,瞬间轰断他们的颈椎,没机会开枪的俩倒霉蛋儿耷拉下脑袋,软软扑倒。

    这杀神似的家伙仍未停步,威猛落地后再借前冲的惯性高高跃起,脚尖一点支撑起瞭望台的圆木,双手已够着瞭望台的围栏,双臂较劲儿,迅捷翻入瞭望台,操起m2勃朗宁机枪,拉动枪机。

    连杀数人,飞身上台,操枪,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彪悍的身手似乎专为杀戮而生。

    12.7毫米口径的m2重机枪再次嘶吼,不同的是,射击目标比刚才明确许多,训练营的武装分子和接受特训的人一片片倒下,仿佛被无形收割的麦子,有几个人更是连续中弹,被打碎了身子。

    12.7毫米的子弹洞穿肉体,绝不是留下个弹洞那么简单,两倍于音速的子弹深入人体会产生巨大的锥形震波,三两发子弹就能将一个强壮的成年人拦腰撕裂。

    瞭望台上,冷漠的家伙俨然一樽死神,无情收割着人命,显然见惯血液飞溅肢体凌乱的血腥场面,直至谷地这座训练营再无活着的敌人乱窜,他才停止射击,居高临下冷冷环顾全场。

    像头高傲的狼王,欣赏狩猎得逞后的战果。

    “头儿,总共一百五十七人,全部消灭,没有活口。”

    塞在男人耳中的微型通讯装置传出清晰话音,看不出他涂了油彩的面颊有何表情波动,淡淡道:“你们再仔细清理一遍,决不能漏掉一个,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任务,我可不想出岔子。”

    男人说完直接从瞭望台一跃而下,四米多的高度,落地时仅后腿稍微曲了下,便大步流星向前,宛若天神下凡。

    他走向营地里一个储水罐,锈迹斑斑的罐身被重机枪子弹打出几个洞,往外喷水,他蹲下,洗净染血的双手,然后将脸上掩盖真面目的油彩洗掉,露出一张刚毅英俊的面庞,正是杨晨。

    洗完脸,曾经不抽烟的杨晨竟点燃一支烟,慢慢吸着。

    如果说女人爱上烟是一种凄美,是一种寂寞,那么,男人爱上烟,是无可奈何,是一种比凄美更令人感到窒息的寒苦。

    杨晨便是如此。

    人间蒸发两年半,加上在部队的两年半,五年世间,已经二十一岁的他尝尽世间磨难和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

    烟,在杨晨指尖一点点化为灰烬,留下一点寂寞,一点对无常人生的唏嘘和不屈,这种味道,是那些用烟装逼的小屁孩永远装不出来的。

    即便此时杨晨蹲着抽烟,背影依旧伟岸。

    “头儿,清理完毕,绝无差错。”

    话音未落,四个如杨晨一般威猛的男人聚拢过来,望向杨晨的目光,仿佛信徒那么虔诚。

    杨晨环视陪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点点头,幽幽道:“最后的任务完成了,我终于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