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客居 > 争霸天下 > 第一千一百零六章 只好作恶

第一千一百零六章 只好作恶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逍遥游天机之神局

一秒记住【书客居 www.shukeju.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一千一百零六章只好作恶

    距离章州城四十三里有一个小村子叫吴家屯,这个村子之所以取这样一个名字不是因为村子里姓吴的人比较多,而是因为村子里最有地位的那家人姓吴。章州是戍京道的道治所在,也算是北方重镇之一。

    距离章州如此之近的吴家屯,曾经出过一位正四品郡守府里的管家。

    即便如此,在吴家屯百姓眼里,那村子里最大的宅院人家就是大富大贵。几年前那位管家大人从云阳郡回来之后就没有再离开,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云阳郡被叛军攻破,郡守大人老早就跑路了,这位管家趁乱卷了郡守家里不少金银财宝,所以不敢再在云阳郡待下去,直接跑回了家。

    每天早晨,这位管家大人都会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的长衫,永远是黑鞋白袜的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就好像巡视自家私产一样围着村子走上那么一圈。

    不过虽然如此,但这位管家大人在村子里的口碑人缘极好。不管此人在外面做了些什么,但对村子里的乡亲们极豪爽。那家若是婚丧嫁娶的缺了银子,找他去借,基本上都能借来一些。

    所以,他也就成了村子里的里正。

    当然,自从中原战乱之后上面县衙,郡府的官员是不会过问这样一个小村子的。这里靠近沂水却没有遭受什么破坏,村子里的人活的倒也踏实安乐。

    这位管家大人不,是吴家屯的里正,叫做吴守。

    昨天一早的时候从南边来了一批行商,这个年头这个环境下还敢走行商的,多半是家里日子过不下去。要知道虽然章州附近还算太平,可走在山野小路上难免还是会被强人劫掠。且虽然乱世,但世人心中士农工商的地位还是没有变化。行商,算是社会地位最低级的人,他们的后代连从军的资格都没有。

    这批行商身上都带着兵器,来吴家屯讨水喝,本来村子里的人都不愿意接待,不过吴守却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后来村子里的人问为什么,吴守笑着说大家住在村子里,几乎没有谁离开过三十里以外,就好像蹲在井里的蛤蟆一样孤陋寡闻,时间发生了什么大事都不知道。

    而这些行商的消息极灵通也广泛,他们总是会听到看到不少事。再说,这些人带着私盐。吴守是见过世面的,几乎不用仔细的去看不用试探着去问,也知道这些人带着的是什么。

    但凡敢贩卖私盐的,哪一个不是悍勇之人?

    得罪这些人,到了晚上就没准被他们一把火把村子点了。

    据那些人说,前阵子黑旗军王爷方解在南边三百多里的地方打了一场大胜仗,一口气灭了西边蒙元帝国的狼骑二十几万,然后趁势追击,又一口气灭了最是骁勇凶悍的黑山军二十几万。连续两场大胜灭贼寇五十万之巨!

    要知道,方解身边只有十万人马。

    这可是自古以来,汉人和草原人交战的最大胜绩。吴守毕竟是在官面上混过的,他知道蒙元人有多强大。真要是提到上一次对蒙元人的大胜,还得追溯到二百多年前大隋太祖皇帝那会儿。

    别忘了,天佑皇帝下令西征,七十万精锐葬送在狼乳山以西还没过去几年呢。

    时过境迁,人们现在偶尔聊天的时候还会提到的那场惨败一转眼,就被方解带着黑旗军用这样一场大胜把屈辱都抹去了。以后人们再提起来,可不止会叹息当年的那一场大败,还会提起今日在沂水河畔的这一场大胜。

    “吴爷,遛弯呢啊。”

    一个路过的百姓笑着对吴守打招呼。

    “嗯,没事溜达溜达,腿脚越发的不灵便,整日在屋子里憋着倒是没好处,不如多走几步。郎中不是说过吗,每天走上一万步,最少多活十年。我现在日子过的踏实安稳,自然想偷生多活上那么十年二十年的。”

    “您是舍不得家里的万贯家财啊。”

    路过的汉子开着玩笑,然后问:“对了吴爷,听闻昨日里来的那些行商说了好些个事儿,武王真的在南边大胜了?”

    “嗯!”

    吴守使劲点了点头:“大胜!”

    “另外”

    他压低声音道:“我还听那些人提及,武王似乎是接受了一个叫什么刘燕雀的江湖客的挑战,说是要在沂水之畔和他一绝生死。真不知道这个刘燕雀是从哪儿来的混账东西,居然敢向武王挑战武王也就是仁义,居然也接受了。”

    “这个刘燕雀,到底是个啥来头?”

    汉子问。

    吴守道:“听闻是从北边极苦寒之地来的,多半是个没见识的东西。那些人说,这个刘燕雀身材中等,穿一件皮袄”

    吴守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忽然睁大了。

    村口那边走过来一个人,身材中等,穿了一件皮袄

    “知道我是谁吗?”

    穿皮袄的男人看着吴守问,不等吴守回答,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大声说道:“我叫刘燕雀,是准备和黑旗军领袖方解决战的大人物,你听说过没有?”

    如果换做别人这样问,吴守一定会骂一声傻-逼。

    但是问这句话的人,看起来真的很刘燕雀。

    传闻中,刘燕雀总是穿着一件皮袄,似乎他永远都觉得那么冷。他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汉子,身材不是很高大,看起来也不是很魁梧,也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最出彩的莫过于脸上左耳边有一颗痦子,挺大个。

    而这个人,和传闻中的那个刘燕雀一摸一样。

    “我不知道。”

    吴守仔细想了想,还是决定装傻。虽然他不认为这样一个人具备向武王挑战的资格,但据说这个家伙在长安城里出尽了风头,将不少宗门的门主大败。也就是说,最起码人家是个实打实的修行者。即便是最低级的修行者,吴守也不愿意得罪。此时的他已经不是郡守府里的管事,就算是个才入门的修行者也能轻而易举的杀了他。

    “不要怕”

    刘燕雀看起来倒是没有传闻中那么凶神恶煞,他拍了拍吴守的肩膀认真的说道:“你不懂修行,我不杀你。”

    “谢谢谢”

    吴守惊慌失措的点着头,看起来是被吓坏了。

    “不过看起来你是这村子里地位不低的人,想必家里倒也宽裕。所以我希望你现在回去,让家里人给我准备一桌酒菜。虽然这时节已经没有什么鲜菜,但这里临着沂水,想必河鲜还是极容易得的,可以?”

    “可以!”

    吴守连忙点了点头,转身就要走。

    “有酒?”

    刘燕雀问。

    吴守连忙应承:“有酒!”

    “那好,你先去准备饭菜,一会儿我自己回去你家里。”

    吴守多一刻也不敢停留,快步离开。他甚至不敢回头看,唯恐那个传闻中穷凶极恶的家伙再找什么麻烦。正因为吴守见过世面,所以他知道大恶之人未必就生的一副大恶的面相。就比如当年他伺候的那位郡守大人,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太平盛世的时候也一副道貌岸然,可天下一乱,这家伙立刻开始搜刮民脂民膏。

    多少百姓被那家伙逼死,不然当初民乱也不会第一个就冲击郡守府。虽然那个郡守早早收到消息逃了,可吴守却知道那家伙连三十里都没逃出去,就被那些红了眼的百姓围堵住,用石头砸成了肉泥。

    这也是吴守为什么当初没有跟着那个郡守一起逃走的缘故。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吴守的家里人张罗了一桌子饭菜,又等了一会儿不见那个刘燕雀来,吴守唯恐得罪了那人给家里人引来大祸,所以虽然害怕,还是决定出门去寻寻。若是寻不到,自然最好。

    他出了门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只是心情复杂之际倒也没有去细想哪里不对劲。一直走到他遇到刘燕雀的村口,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不对劲了。

    村子里,很冷清。

    一瞬间,一个念头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一瞬间,他全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一瞬间,他感觉心脏几乎从嗓子里跳出来。一瞬间,他身上的衣服就被冷汗打湿。

    吴守在一瞬间,僵硬在那里,连脚步都不能再移动。

    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遇到。

    似乎只有一个可能。

    而这个可能,把吴守吓得几乎魂飞魄散。

    “不必吓成这样,这村子里的人不是死绝了,只是死了一小部分而已。”

    声音在吴守背后出现,那个穿着皮袄的刘燕雀出现,肩膀上立着一只很神俊的猛禽,吴守回头的时候就好像个机械似的,那么僵硬。他知道这种猛禽叫什么,但却从没有亲眼见过。山海志画册上有,这种东西叫做海东青。

    “我走到哪儿,都会有一些中原的江湖客追过来,自以为可以击败我所以只要我在某地停留,总是先要清理一些这些苍蝇才行,不然吃饭会不踏实。杀了人,按照山里的规矩是要埋葬的,我自己不愿意动手,所以便请了一些村民帮忙去掩埋尸体。有人不愿意,他们就变成了被掩埋的尸体之一。”

    刘燕雀云淡风轻的说道:“一般来说,一户人家杀一个,剩下人也就愿意帮我去挖坑埋尸体了。所以有些时候我懒得不杀人而是问愿不愿意,一般来说都是先杀一个,剩下的自然都愿意了。”

    “为为什么?”

    吴守嗓音沙哑着问,他似乎感觉自己嗓子里有一股腥甜。

    “很简单。”

    刘燕雀的心情似乎不错,所以很耐心的给吴守解释:“你知道一个人要想出名,有两个方法。第一,是做一个善人。可是做善人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出名的,一般来说到老了人们才说哎呀,这个人做了一辈子善事,真是个大好人。第二种方法要快得多,那就是做恶人一般来说,只要杀的人足够多,很快他的名字就能传遍天下。”

    刘燕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是一个很迫切想让名扬天下的人,所以只好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