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客居 > 大宋私家侦探 > 第325章 小狗小白

第325章 小狗小白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逍遥游天机之神局

一秒记住【书客居 www.shukeju.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325章 小狗小白。

    事情发生在瞬间,而瞬间过后,一切已成定局。

    场面恢复了平静,凶手的尸体躺在地上。

    不过凶手并不是花郎他们杀死的,而是他自己自杀的。

    也许是他觉得自己已经败露,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倒不如死了的好,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觉得愧疚,所以自杀。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死了。

    傅卫得救了,而得救的傅卫拉着包拯的手,连连说道:“包大人救了我,包大人救了我啊!”

    有些话,心知肚明,却已经不需要再说。

    张公公的事情傅卫得救之后没多久便写了一封信上报朝廷,而后他便拿着包拯的印纸历子和一众属下继续考核其他州县,在傅卫离开的时候,心里对包拯满是感激。

    傅卫走了,天长县的案子结了,花郎知道,等待包拯的便是升官,那么他,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准备呢?

    包拯在天长县三年期满,必将胜任端州知州,那他花郎是跟着一起去,还是去京城闯荡?

    现在的花郎必须面临这个的一个问题,京城难闯,可机会多,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破案手法,必定能够在京城闯出一番名堂来,只是若和温梦几人去,难免要困难一些。

    可若是跟着包拯去一趟端州,等他调任京城,花郎再跟着去,凡事就容易得多了。

    这些问题花郎只私下里想过,他从来都是一个喜欢逍遥自在的人,去了京城若是不够自在,那还不如不去呢?

    后来,花郎又觉得自己太过杞人忧天,离包拯期满还早呢,他又何必急着考虑自己的前程?

    所以日子就又是这样悠哉的过着,有案子破案,没案子就几个朋友喝酒聊天,游山玩水。

    转眼夏天过去了,初秋来临,院子里便多起了落叶。

    突然有一天,温梦和花婉儿两人在院子里感慨时光飞逝的时候,花郎和阴无错两人从外边兴奋的走了进来,而在花郎的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那小狗的样子漂亮极了,不过却还是很害怕,眼睛一闪一闪的。

    温梦看到小狗,顿时兴奋的跑了过去,问道:“这是谁家的狗狗,好可爱!”

    花郎淡笑:“这是我和阴兄两人跑遍了天长县才找到的狗,这种狗体型庞大,有狼的特质,咬起来比狼都恨,用来当警犬再合适不过了。”

    花婉儿一听不狼都恨,本来准备摸一下小狗头的手顿时缩了回去,怯怯的问道:“哥,这狗比狼的都恨,会不会咬我们啊?”

    花郎摇头,道:“比狼恨,那是对别人,你们就不同了,养它四五个月,它跟你们亲着呢。”

    大家这般聊着,温梦突然问道:“你刚才说警犬?是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词?”

    花郎将那小狗放下,然后笑道:“警犬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狗,可以完成许多主人指示的命令,这个词在唐朝时候已经出现,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这里出现的警犬主要从事监视敌军的作用,不过我这条狗,经过我的训练,我要让他帮我进行搜寻以及抓捕犯人的作用。”

    大家听了花郎的话之后,都觉得好生神奇,一条狗真多可以帮忙抓捕犯人吗,莫不是上次案件,那个农夫的狗发现了尸体,所以花郎才要想着养狗的吧?

    大家虽然不解,却也并未多说其他,花郎想要训练警犬,那就训练好了,只好这狗不咬他们就行。

    大家庭里又添了一员,温梦给它起名字叫小白。

    对于小白,大家对它很是爱护,不几日它也就跟着大家厮混熟了,总是跟着大家的后面跑,肥肥的身子一摇一晃的,好生的可爱。

    包拯和公孙策两人也经常来玩,看到小白之后也很是不解,已经很忙的花郎,怎么有时间养狗,听了花郎的解释之后,他们虽然不能够理解,可也不再有任何异议。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已经是深秋时节了,树上的叶子早已经落光,而小白,也从一个胖嘟嘟的狗狗长的有些魁梧了,那种可爱的样子不再,换而的是一种俾睨群雄的姿态,这姿态好生的威武,让众人对它更家的喜爱了,因为小白虽然高傲,可是却很温顺,很听话。

    如此一来,大家倒有些庆幸当初花郎将小白抱回来了。

    深秋的某一天,朝廷对各州县官员的考核结果终于颁发了下来,因为包拯等人救了傅卫,以及破获了鸳鸯大盗的案子,并且将张公公这个危险人物除去了,皇上对包拯是特别嘉许,不仅赏了不少钱财,而且还特地赐了包拯一青天匾额。

    这可是大大的荣耀,不过包拯很清楚,他能够有这样的荣耀,花郎功不可没。

    于是,在朝廷的人员离开之后,包拯立刻将花郎他们几人叫进县衙,说道:“如今已然深秋,皇上赏了包黑子我一些钱财,我们何不如拿这些钱财来好好游玩一番呢?”

    一听到游玩,温梦立马兴奋的说道:“这个最好,我喜欢。”

    于是在这样一个深秋时节,他们一行人打点好行装,出了天长县。

    之所以要离开天长县,是因为天长县的景色他们早已经游览遍了,想要新鲜感,自然是要去外边了。

    不过,虽然是去外边,时间却是不敢长的,一是因为包拯身为县令,必须随时处理百姓诉讼,所以不敢在外边耽搁太久,第二便是,深秋时节,天气变化无常,在外边久了会很不舒服。

    所以他们的游玩时间是一天,早上出发,傍晚回来,而目的地则是天长县附近。

    在天长县附近,有不少峡谷,山涧,自然景色很美,而且在这些山川之中,有不少的寺庙,这些都成为了他们欣赏的对象。

    大家一路欢笑着离开了天长县,遇到美的景色,就停下来欣赏一番,若是有了雅兴,再吟诗词一首以赋兴,好不畅快。